ゆりかもめ

遗失物品时

车站、电车内的遗失物品咨询

遗失物品
的日期
遗失物品时的解决方法及咨询处
当天

根据拾得遗失物品的地点,在新桥站、丰洲站保管。
联络我们。

客服中心
电话 03-3529-7221
次日

从各站送往百合海鸥遗失物品中心。
联络我们。

客服中心
电话 03-3529-7221
两天以后

在“百合海鸥”失物招领中心保管一定时间后,被移送至“警视厅失物招领中心”。

以星期日~星期二为止的遗失物品为例
截至星期四,保管在“百合海鸥”失物招领中心,星期五被移送至“警视厅失物招领中心”。
以星期三~星期六为止的遗失物品为例
截至星期一,保管在“百合海鸥”失物招领中心,星期二被移送至“警视厅失物招领中心”。
※如星期五及星期二为节日时,移送日不同。
  • ※领取遗失物品时,需要印章和能确认姓名的证件(驾驶证和保险证)。
  • ※原则上只限失主领取遗失物品。
  • ※不得已由失主以外的乘客代理来站领取时,需要委托书。

填写寄存、交还遗失物品的相关书面资料.
个人信息的使用

本公司对于经出售车票及寄存、交还遗失物品等环节,书面获取的顾客个人信息,规定其使用目的及处理方式如下,敬请谅解。

寄存、交还遗失物品时,填写的资料

(1)拾得时
填写在本公司印发的“占有人临时寄存表”上的个人信息,将用于本公司、失主以及警察署,就遗失物品权利,需要与客户取得联系时使用,还用于将遗失物品移送至辖区警察署需要填写各种申请表时使用。
(2)交还时
失主本人向本公司提交的“失物收领表”等文件上记载的个人信息,将用于就遗失物品权利,本公司需要与乘客取得联系时使用。